EHS体验馆哪家好-EHS体验馆-汉安(查看)
?施工现场作业十项禁令施工现场作业禁令施工现场作业“十项”禁令(一)高处作业“十不准”1.安全帽未系紧和安全带未挂牢不准作业。2.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3.防护栏、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4.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上下攀登。5-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不准作业。6.悬挂式脚手架悬挂点不牢固不准作业。7.模板支撑和绑扎好的钢筋不准攀登。8.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9.六级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10.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二)电气操作“十不准”1.未持特种操作z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不准作业。3.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不准带电作业。4.不符合TN-S标准不准供电。5.不使用电工工具不准作业。6.雷雨天气不准测定接地电阻。7.电路修理不准单人操作。.8.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不准供电。9.未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准供电。10.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三)脚手架作业“十不准”1.未持特种操作z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12.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4.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5.六级以上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6.作业中不准跳跃架子。7.搭拆过程中不符合方案要求不准继续作业。8.与电力线路距离不够或未设防护措施不准作业。$9.搭拆时地面未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不准作业。10.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五)起重作业“十不准”1.无特种操作z不准操作。2.身体不适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4.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5.吊钩不准过人头。6.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8.安全装置不准作为开关使用。9.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10.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视频作者:无锡汉安科技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2.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EHS体验馆,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EHS体验馆哪家好,再正常加气。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现有的车载设备的交互手段,主要是以近距离接触操作的短距离操作手段为主,EHS体验馆中心,且多是以机器为中心的人机交互模式。这样的操作模式不能很好的适应未来多信息的操作,而且也不能适应以人为交互中心的需求。这就需要我们改变交互手段,让驾驶员在查看交互界面时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操作车载设备的时候可以实现凌空操作的梦想。基于这种需求,在车载设备的交互和操作部分采用体感识别技术和增强现实技术。利用体感识别技术对驾驶员进行的每一个操作进行定位识别,确定操作对象,进而改变控制结果。利用增强现实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从机器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交互方式的过渡。让驾驶员身临其境,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进行无缝对接,EHS体验馆咨询,从而驾驶员不仅仅可以获取更多来自与虚拟世界的信息,还可以通过车载摄像设备从外界获取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后再与真实世界相联系,以达到增强现实的目的。EHS体验馆哪家好-EHS体验馆-汉安(查看)由无锡汉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锡汉安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无锡汉安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吴总 先生
手机: 15365255266
业务 QQ: 274535981
公司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泰路8号江苏国际技术转移中心B楼501
电话: 0510-85415266
传真: 0510-85415266